多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会面临一个问题:如何证明分居?
首先,在搜集证据前,要先声明一点,一定要在你收集完财产线索之后再去进行分居,不然等你回过头再想去找证据,就很难了。
因此在你决定离婚的时候就开始分居,分开居住,表明你要离婚的决心。
可以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面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纸面或者照片);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最好是按过手印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做好录音录像);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微信聊天证明也行)
4、双方来往的聊天记录、亲密照片视频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当然并非一切案件都适合分居,有些是因为无力应对孩子抚养权的事件,有些是父母不支持,有些是经济能力负担不了等等,需要据情况而定。
分居虽然不是婚姻关系中被期待的样子,但不需要对分居感到过分恐惧。如果处在这种状态时,反而更能好好审视这段关系的本质,无论最后是言归于好还是从此分手都比依靠着情绪做出决定更加成熟。